各县(市、区)工信局(经发局)、市直有关部门、驻市央企及省属企业、各有关行业协会、各驻市商会:
为弘扬企业家创新创造精神,展现企业家创业奋斗风采,根据市委组织部、市工信局、市人社局、市商务局《关于印发推荐遴选“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”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1年度推荐遴选“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”活动。为做好推荐遴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方式
2021年度全市共遴选10位企业领军人物。各县(市、区)工信局(经发局)负责辖区内企业领军人物推荐工作,原则上每个县(市、区)推荐人员不得少于3名;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企业领军人物推荐工作;各行业协会、驻市商会负责本协会、商会会员企业领军人物推荐工作;驻市央企及省属企业可直接向市工信局推荐。
二、奖励待遇
(一)十大企业领军人物获得者将享受九江市相关人才政策待遇,发放人才绿卡。
(二)十大企业领军人物所在企业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类专项资金,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。
(三)组织十大企业领军人物参加国内外高级人才培训和考察学习,提高企业领军人物的经营管理水平。
(四)市委市政府对获表扬的企业家授予“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”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、奖杯,获奖者每人一次性发放奖金10万元。
三、推荐条件
“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”及其所在企业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(一)热爱祖国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,没有违法乱纪行为。具有良好的品行、强烈的改革和创新意识,在推动行业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突出带头作用。
(二)须在一个企业中连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(现职董事长、首席执行官、总经理、经理等)1年以上,同一企业限推荐1人,且被推荐人之前未获得“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”荣誉称号。
(三)道德高尚,诚实守信,爱岗敬业,具有相当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,有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。所在企业在可持续发展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、提升企业管理现代化等方面业绩突出,在绿色制造、智能制造、两化融合等方面在行业内具有明显领先优势。
(四)被推荐的领军人物所在企业原则上应具备以下生产经营业绩:
1.企业当年营业收入、净利润、纳税总额等指标在本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。
2.工业企业当年纳税总额800万元以上;其他企业当年纳税总额300万元以上。职工人均收入高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。
3.工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;其他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。
4.被推荐人所在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,拥有先进的企业文化和科学的现场管理体系,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。
5.被推荐人所在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环境、质量、安全事故,未发生失信、劳资纠纷、拖欠职工工资、拖欠社会保险费事件。
6.被推荐人所在企业信用良好,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亏损。
四、推荐材料
(一)“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”推荐报告(红头文件,由推荐单位出具)。
(二)“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”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。
五、推荐时间
各推荐单位请于2022月1月20日前,将书面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并签署意见后,报送推荐遴选“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”活动组委会办公室,其中《申报表》及经营管理业绩(2000字以内)的电子版需同时报送,逾期概不受理。文件通知及电子表格请在市工信局官方网站(http://gxj.jiujiang.gov.cn/)公告公示栏下载。
联系地址: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B232室(市工信局企业协调科)
联系人:杨洪峰余龙军联系电话:8211536
电子邮箱:8211536@163.com
附件:“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”申报表
推荐遴选“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”
活动组委会办公室(代章)
2022年1月10日
【打印本页】【关闭窗口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