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人社字〔2022〕14号
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、八里湖新区管委会,市委有关部门,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九江市委 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九江市人才新政30条〉的通知》(九字〔2018〕16号)精神,根据《关于印发九江市“九江工匠”培养选树办法》(九才字〔2018〕27号)文件要求,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,加大高层次职业技能型人才引进培育力度,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、创新链深度融合,营造弘扬劳动光荣、技能宝贵、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“九江工匠”选树活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、市党代会精神,紧紧围绕“融圈入群,强产兴城,绿色发展,实干崛起”的工作思路,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,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,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,营造全社会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,促进全市产业行业技能水平的整体提升。

二、选树目标

围绕我市石油石化、现代纺织、电子电器、新材料、新能源、新动能、康养等重点产业领域,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。在全市各行业各系统中选树技能水平高、影响力大、具有工匠精神的优秀高技能人才,作为“九江工匠”进行宣传培养。

三、实施步骤

根据《“九江工匠”培养选树办法》开展选树工作。

(一)组织申报

1.申报时间

选树人员材料申报截止到2022年3月25日。

2.申报范围

在全市具有代表性的产业单位(含央属、省属企业)在职在岗职工中,遵纪守法、爱岗敬业、技艺高超、绝技绝活特色明显、影响力大的高技能人才。

3.申报条件

选树对象必须理想信念坚定,政治方向明确,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;积极践行工匠精神,爱岗敬业、乐于奉献,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;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
(1)个人技能水平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,能解决生产实践工作中具体技术难题或运用新工艺、新技术、新材料和先进操作技术,提高生产效率或产品质量,并能够带动本产业技术革新和进步,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
(2)在工作中精益求精,勇于解决疑难杂症、善于攻坚克难,运用个人技能、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并成绩突出;主动承担职工技术培训任务,热心传授技艺、传播理念、传承精神,为推动职工技能水平提升、提高职工职业素养、激发职工创造潜能、创造一流业绩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。

(3)在传统产业行业中掌握传统技能、民间绝技且具有较高知名度、产品得到社会公认的技艺人才和工艺美术人才。

(4)在市级以上竞赛活动中,取得突出的成绩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得参加“九江工匠”选树:

(1)有刑事犯罪记录的;

(2)侵犯知识产权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的;

(3)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行为的。

4.申报途径

(1)单位推荐。由选树对象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推荐申报,填写《“九江工匠”申报表》,并提交申报人的事迹材料,主要包括获奖证书、荣誉证书、专利证书以及主要技术成果、重大发明创造证明等,并以近三年成果为主要依据。

(2)个人自荐。个人可通过相关社会团体或直接到所属人社部门自荐报名。填写《“九江工匠”申报表》,并提交个人的事迹材料。

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(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主楼2号楼D223室)。

(二)资格审核

按照“谁推荐、谁初审”的原则,由推荐单位对照“九江工匠”培养选树条件进行初审,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。

(三)专家评审

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考查评审,专家组人员不少于7人,设1名主任委员主持评审工作,评审采取会议研究、专家无记名打分投票等方式进行。组织专家评审时,进行分项量化打分,通过打分,专家按得分高低提出排序名单。

(三)实地考察

对评审后的推荐人选,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实地察看考察对象工作现场,技能展示、成果运用、技能推广、社会评价、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,综合专家评审结果提出候选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。

(四)小组审定

领导小组确定“九江工匠”最终人员名单。

(五)社会公示

最终人员名单确定后,通过官方网站媒体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天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的,反映人在公示期内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书面材料。

(六)批准通过

公示无异议的,最终由市政府批准授予“九江工匠”荣誉称号。

五、奖励办法

对获得选树的人选,由市政府授予“九江工匠”荣誉称号,并给予1万元奖励(免税),在申报“赣鄱工匠”“江西省能工巧匠”人选时优先进行推荐,在申请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能培训类政府资助项目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
六、选树要求

1.高度重视,积极落实。各县(市、区),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,明确责任人和责任时限,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,扎实有序组织开展培养选树工作。

2.严肃纪律,公平公正。各县(市、区),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对申报人选综合考量,严格按照《“九江工匠”培养选树办法》要求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真正把优秀技能人才选拔推荐上来。严禁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追究有关人员责任,并予以严肃处理。

3.选树典型,激发奋进力量。各县(市、区),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运用广播电视、报刊、政务微信、微博、公众号、QQ等媒体对获奖人员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,弘扬工匠精神,营造全社会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。

 

联 系 人:阮鹏波   阮元

电    话:0792—8598016

电子邮箱:jjzj8598016@163.com

 

 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2年2月16日